各单位:
1、为避免星期日在周次上的误解,根据校历,星期天为每周的第一天。例如第3周星期日即是9月16日。请周日有课的老师要注意周次。
2、该表是根据公共选修课申报表进行整理,如有错漏请及时与教务处潘老师联系,办公电话:2716199。
3、如分班选课人数不足40人,将取消该分班,教务处将尽快告之相关任课教师。
4、本通知已持教务处网页,不再发纸质版文件。
教务处
20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