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考风的建设,现对2026年1月12-16日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学生违纪
2026年1月13日下午,体育与健康学院2022级体育教育4班学生李某某 (学号:202224041424),在参加《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课程考试时,携带电子手表参加考试。
根据《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肇学院〔2019〕33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该名学生构成考试违纪。
二、学生作弊
1.2026年1月12日上午,体育与健康学院2024级体育教育6班学生陈某某 (学号:202124121248),在参加《心理学基础》课程考试时,携带并查看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2.2026年1月12日上午,体育与健康学院2024级体育教育6班学生梁某某 (学号:202424041611),在参加《心理学基础》课程考试时,携带并查看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2026年1月12日下午午,音乐学院2024级舞蹈学1班学生李某某 (学号:202424153117),在参加《中国舞蹈史》课程考试时,携带并查看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4.2026年1月13日下午午,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2023级制药工程2班学生陈某某 (学号:202324132233),在参加《药物化学》课程考试时,携带并查看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5.2026年1月15日下午午,体育与健康学院2024级休闲体育1班学生孙某某 (学号:202424044114),在参加《健康体育学》课程考试时,携带电子手环并查看手环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根据《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肇学院〔2019〕33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上5名学生构成考试作弊。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工作,希望大家严格落实《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确保期末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教务部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