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5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最后一次重修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7日进行,根据《肇庆学院关于学生重修补考的暂行规定》和《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考试对象的审核和考试人数的统计工作
本次考试应安排符合重修考试条件的全体毕业班学生参加。各单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和考试人数的统计工作(应与教务处叶老师核对),不得遗漏应考人数和科目。
二、考试的通知工作
本次重修考试是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重修考试,各学院必须通知到每位参考学生按时回校参加考试。不参加当旷考处理,将无法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请各学院让需重修考试的学生签名确认已接到通知(特别是外出实习或找工作的学生),把签名确认情况用书面形式于4月23日前报考试管理中心(行政楼224室)。
三、考试纪律的教育工作
考前应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告诫学生:“禁止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考试;考试作弊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取消获得学士学位资格;请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考生必须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没身份证的考生须到所在学院开具盖有公章的证明)进入考场,没带证件的学生将不准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在校期间已没有重修考试机会,将无法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
四、试卷的准备和保密工作
各门课程的试卷应使用试卷库里前两次考试未曾用过的试卷,也可按教学大纲的要求重新出卷。试卷须经任课教师校对,确保试题准确无误后,由各教学单位必须在考前三天按参考学生人数准备好试卷,按“试卷封卷条”上列明的内容分封试卷(必须把考生名单封进试卷内),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于每场考试前40分钟送到现场考试办公室,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 务 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