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毕业班学生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学生重修补考的暂行规定》和《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毕业班学生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定于4月25日至5月8日分12个单位时间进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每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别为上午8:40-10:40,下午3:00-5:00,晚上7:15-9:15。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班级、时间、地点、人数、监考员等事项请查看附后的《肇庆学院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表》。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重修考试定于4月27日下午15:00-16:30在实验楼415室(14级补考生)和418室(毕业生)进行;“公共体育”课程和“现代教育技术”课程的重修考试请体育与健康学院和教育科学学院自行安排并通知学生。
二、具体要求
(一)考试的对象
本次考试只能安排符合重修考试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参加。各学院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重修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告诫学生“考试作弊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取消获得学士学位资格”;请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考试的通知工作
本次考试是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重修考试,不参加当旷考处理,将无法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各学院必须通知到每位参考学生,让学生签名确认已接到通知并按时参加考试(把签名确认情况用书面形式于4月23日前报考试管理中心-办公楼224室)。
(三)试卷的准备和接送工作
各门课程的考试试卷应使用试卷库里考生未考过的试卷。试卷须经任课教师校对,确保试题准确无误后,由各单位按参考学生人数将试卷准备好,并按 “试卷封卷条”上列明的内容分封试卷(必须把考生名单封进试卷内)。请各单位于开考前40分钟将试卷送到现场考试办公室,考试结束后到现场考试办公室领回试卷交任课教师批改。
(四)现场考试办公室
现场考试办公室设在第一教学楼(8幢)南门中厅,教务处将于开考前40分钟派人在此值班,负责试卷的收发、试室公布、监考员签到、维持考场秩序等工作。
(五)监考须知
请监考员于监考通知条上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考试办公室签到、领卷,按“试卷封卷条”上的地点找到考场,在黑板上列好《考试座位表》(按单人单桌安排),并做好清场等工作。监考员在组织考生进场时应注意:按《考试座位表》指定考生座位,考生入座后须检查学生证件,并让考生将姓名填在《考试座位表》对应的位置上。
本次除星期六、日安排的考试设置打铃声外,其余上课期间安排的考试不设打铃,监考员和巡考员都应注意考试时间,遵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考和巡考工作,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经确认后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在其试卷卷首处注明“考试作弊,试卷作废”字样并签上监考员姓名,在《考试情况登记表》上如实记录,并通知教务处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考试结束后将作弊学生的试卷与其他考生的试卷一起装订好送回领卷处,学生的作弊证据和《考试情况记录表》交给教务处工作人员。
监考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监考的,应至少提前1小时向所在单位请假,由所在单位派人替补,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则”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须知
考生必须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考生须到所在学院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进入考场,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开考前10分钟,考生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七)改卷和成绩报送
阅卷教师须在5月12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考卷批改好并把成绩单交给教学秘书,各单位教学秘书须于5月17日(星期二)前把成绩输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三、组织机构
总主考:周苏平
主 考:丁孝智
副主考:李佩环
考务工作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工作人员
四、巡考安排
4月25日(星期一)上午 李炳全:第一教学楼2楼
4月25日(星期一)下午 颜春萍:第一教学楼2楼
5月4日(星期三)上午 许 英:第一教学楼2楼
5月4日(星期三)下午 周庆华:第一教学楼2楼
5月5日(星期四)上午 朱智伟:第一教学楼2楼
5月5日(星期四)下午 黄 伟:第一教学楼2楼
5月6日(星期五)上午 郭雪霞:第二教学楼2楼
5月6日(星期五)下午 朱智伟:第一教学楼2楼
5月7日(星期六)上午 胡忠望:第一教学楼2楼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
附:肇庆学院毕业生重修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