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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晚自修课室的分配说明

2021年03月17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学生需进行晚自修。为合理使用学校课室资源,对晚自修课室分配使用作以下说明。

一、晚修时间

每周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9:0021:00

二、课室分配

1.晚自修课室是根据可用课室以及各学院学生数分配,无法按班级精准分配。各学院需按实际情况安排学生晚自修。

2.晚自修课室使用从第三周星期三(317日)晚开始执行。

3.晚自修课室的分配较上学期有个别变动,具体分配见附件

4.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晚自修课室安排在本学院的课室、画室、琴房等,个别晚自修教室由学校安排。

三、使用原则

1.晚自修课室只能用于学生晚自修,不得用于非教学活动。

2.严禁在课室、教学楼内及周边空地进行聚会、表演、排练等活动;禁止随意搬动课室桌椅;禁止在教室墙体、大门、黑板、桌椅等贴双面胶、涂写等行为,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用于第二课堂活动的课室(如试教、班会、学生机构例会等),需提前办理借用手续;期末考试阶段,尽量减少借用课室。

本通知电子版已挂教务处网页(教务处主页、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教务新闻公告)

 

附件:晚自修课室分配表

 

                                    教 务 处

                                  2021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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