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肇学院〔2021〕71号)的有关要求,经2023年6月13日肇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6月20日授予我校2023届温家福等5645名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1)、叶咏欣等30名结业换发毕业证学生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2)和2023届吴杵宽等63名普通本科毕业生辅修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3),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对公示对象授予学位的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7日
受理单位:教务处
联系电话:0758-2716047(教务处)
附件:1.授予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
2.2023年6月授予结业换发毕业证学生学士学位名单
3.授予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辅修学士学位名单
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