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做好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毕业资格审核,切实落实责任到人,对有校外教学点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请各学院按照《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学生顺利毕业。
二、严格毕业资格审核
(一)毕业、结业标准
1.毕业标准
达到下列条件的2021级在校学生可准予毕业:
(1)修读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取得规定的各类学分(见附件2);
(2)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3)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考核;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50分。
2.在毕业审核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结业处理,发结业证书:
(1)修读完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不合格课程学分数低于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数的10%(不含10%);
(2)有处分未解除的;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没达到50 分的。
其中,因上述第(1)项结业的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以在结业后两年内返校申请重修(不安排其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的补考),重修课程随低年级的安排进行,不单独组织;重修后若课程考核合格,符合毕业要求且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可申请结业换发毕业证书。
因第(2)项结业的学生,可凭单位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等材料返校申请解除处分,在解除处分后方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因第(3)项结业的学生,可以在结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重测,重测的成绩达到50分且未超过规定学习年限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1.思想品德鉴定
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对每位2025届预计毕业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籍及成绩审查
(1)学籍信息
确认毕业生的学籍和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修读专业、学制以及欠费情况等。
(2)毕业学分
审核毕业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获得学分情况,不满足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者,不予毕业。
(3)毕业论文(设计)
审核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
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三)辅修审核
审核辅修毕业生完成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获得学分情况。
三、规范毕业审核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毕业审核操作流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毕业资格标准,切实把好毕业资格审核关。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5届各专业毕业学分审核表
教务部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