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本学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27日(星期六)在主校区第一教学楼进行,考试时间:第一场8:30-10:30、第二场13:00-15:00、第三场15:30-17:30。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总主考:肖起清
主 考:李 妍、相关学院负责人
副主考:梁晓颖
巡 考:曾 毅、陶 媛
考务负责人:朱忠桂、龚文豪、何闯、彭晓雯
考务工作人员:夏长洪、战春梅、潘丽华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1月27日(星期六)在主校区第一教学楼进行笔试。小学教师资格证考《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中学教师资格考《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能力》3科,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班级、人数等事项,请查看附件《肇庆学院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总表》。
三、考务工作
1.考务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07室。
2.考务工作人员到场时间:分别在第一场7:50,第二场12:20,第三场14:50前到考务办公室,负责监考老师签到、试卷收发、考试工具收发等工作。
四、监考须知
1.监考员按时到第一教学楼107室签到领卷,签到领卷时间分别为第一场7:55-8:10,第二场12:25—12:40。
2.考前工作。在考生进场前,做好检查桌椅、清理考场,书写板书等考前工作。
3.考生入场(开考前15分钟):(1)出示“双证”(学生证、身份证);(2)核对考生信息与本考场考试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让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指导考生按照《考生签到表》中指定的座位号入座。
4.考试工具:考生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包、钱包、手袋、手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设备,草稿纸,面包、水果等食物)不得带入考场。
5.发卷前,监考员必须宣读《肇庆学院考试情况记录表》背面列明的《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告诫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考生的处理,严格按照《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6.开考前5分钟:启封试卷,认真清点核对袋内试卷数量、科目等。核对无误后逐份发放给考生,禁止让考生自行传递,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监督考生不得提前答题,指导考生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学号”。
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考试。
8.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用红笔的签字笔在缺考考生的试卷上填写“姓名、学号”,并在试卷右上角写“缺考”字样在《考生签到表》上的“签名位置”写“缺考”字样。
9.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掌握考试时间。
11.考试结束,命令考生停止作答并静坐等待,清点完试卷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12.收卷流程:(1)按《考生签到表》的座位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逐份收取试卷;对于多个科目合并的考场,按相应科目的《考生签到表》的座位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分别逐份收取试卷。(2)将清点无误的试卷和《考生签到表》放入对应科目的试卷袋内封装。
13.要规范监考行为,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闲聊、做题、抽烟、听音乐和使用手机等)。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进场,没有证件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
3.考生按《考生签到表》上指定的座位号就座,将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待查,未经允许自行调换座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生除规定的文具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背包、书本、资料、纸张、存储器、MP3、MP4、手机和其它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5.考生发现试卷有字迹不清、空白、缺页或其他疑问,可举手示意,要求监考员予以解释或处理,但考生不得向监考员提出试题内容作答相关的问题。
6.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7.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或查看试卷,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和逗留。
8.对于违反《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一律严肃处理。
附表:肇庆学院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总表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