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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03日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附件9,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24届公费师范生以及2024届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相关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具体专业名单详见《学段学科对照表》(附件4)。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综合能力测试(笔试):11月6日—9日

(二)任教学段及学科

报名时需参照附件4明确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

(三)报名要求

1.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统一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5、6),其中附件5适用于报考幼儿园或小学学段附件6适用于报考高级中学学段。附件5和附件6中分别包括综合能力测试报名表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等两份表,请分类填写。

2.报名结束后,各培养单位根据附件4对学生所报任教学段、任教学科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11月9日前报送《综合能力测试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5-1/6-1),12月1日前报送《教学能力测试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5-2/6-2),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的,将不接受报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行政楼224室),电子版发送至536708328@qq.com。联系人:朱老师,电话:2716434。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各培养单位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具体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此项工作在学生毕业学期完成,并填写《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7)。其中,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须在毕业学期(四月份)前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完成累计不少于20学时的学习,学习完成情况纳入过程性考核。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面试),通过综合能力测试考试且成绩在两年有效期内的学生,方可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1.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1)测试内容:按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以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统一命题,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育人等。

2)笔试内容构成

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根据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测试内容按照不同比例构成:

幼儿园学段:《综合素质》占比30%,《保教知识与能力》占比70%,由相关二级学院单独命题;

小学学段:《综合素质》占比30%,《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占比70%,由相关二级学院单独命题;

高中学段:《教育理论综合》占比50%,由教师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占比50%,由相关二级学院单独命题。

3)测试命题

请各单位参照《考核办法》《综合能力测试命题任务表》(附件2)做好相关科目的命题工作,试卷模板请参照附件3。

4)考试时间与地点:11月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时间为20分钟。

2)对于通过校内综合能力测试或国考所有笔试科目考试的学生,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中的要求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已通过上一学年校考所有笔试科目考试或面试的学生,成绩有效,无须再报名参加相应环节的考核。

2.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笔试报考的任教学段和科目与其在培养高校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3.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须提供获奖材料(正式发文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至所在学院审核,可申请免参加校内笔试或面试。其中,获广东省本科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奖项的师范生,可视作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免予参加校内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获校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奖项的师范生,可视为通过师范生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免予参加校内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四、测试成绩评定

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和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均为“合格”可视为通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五、考核结果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报考学生的测试成绩分别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二级学院须于12月26日前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附件8-1、8-2)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版须由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087749@qq.com。联系人:陈洋,电话:2716199。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文件解读工作,并参照《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对于已报名参加校内考核的学生,若无故出现缺考,将限制其报名参加下次考核。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将此项要求传达给每位考生,并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的报名和审核工作。

3.各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应做好统筹管理,严把认定范围,确保考核质量。

 

 

附件:1.工作日程安排表

2.综合能力测试命题任务表

3.试卷模板

4.学段学科对照表

5.报名信息统计表【幼儿园、小学学段】

6.报名信息统计表【高级中学学段】

7.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8.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9.肇庆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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