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肇庆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21〕71号),现将2023年报名修读辅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教育培养模式
1.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学生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并完成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的另一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满足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
2.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专业的同时,完成其他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读,获得相应学分,可取得辅修专业证书。
3.辅修课程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专业的同时,完成其他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部分课程修读,可取得辅修课程证书。
二、报名详情
(一)报名对象和培养层次
1.2022级在读本科生可报名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或辅修课程(三选一);
2.2021级在读本科生可报名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课程(二选一)。
(二)报名要求
1.已完成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
2.主修专业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一经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专业目录:https://jwc.zqu.edu.cn/info/2243/3001.htm
3.报名咨询:开设辅修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
辅修学院 |
报名咨询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莫老师 |
0758-2716325 |
经管学院207室 |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石老师 |
0758-2716513 |
政法学院203室 |
教育科学学院 |
谭老师 |
0758-2716319 |
第三教学楼224室 |
文学院 |
王老师 |
0758-2716301 |
文学院208室 |
外国语学院 |
陈老师 |
0758-2752827 |
第三教学楼208室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闫老师 |
0758-2751331 |
数学院304 |
生命科学学院 |
钟老师 |
0758-2716359 |
理工大楼225室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谷老师 |
0758-2716112 |
实训大楼608室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758-2716831 |
实验大楼330室 |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
黄老师 |
0758-2716381 |
实训中心317室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758-2716357 |
理工大楼209室 |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莫老师 |
0758-2739589 |
理工大楼207室 |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胡老师 |
0758-2776606 |
学术交流中心110室 |
音乐学院 |
代老师 |
0758-2716391 |
音乐学院109室 |
美术学院 |
梁老师 |
0758-2752612 |
美术学院210室 |
(四)报名流程
1.填写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辅修报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意: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只能申请其中一个,申请通过后不能更改。
2.提交申请。《申请表》经原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后,和近期的一寸免冠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一年级课程成绩单一并交开设辅修的二级学院审核。
3.公布录取名单。各开设辅修的二级学院在2023年秋季学期第2周周二(9月5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材料的审核,并在学院网页公布录取名单。
4.报送材料。各开设辅修的二级学院根据录取名单填写《2021级辅修学生名单》(附件2)和《2022级辅修学生名单》(附件3),于2023年秋季学期第2周周五(9月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535087749@qq.com。
三、缴费方式
辅修学生需要将应缴学费存入已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内,由财务处直接扣缴;具体缴费时间和金额以每个学期初发的缴费通知为准。
四、上课时间
辅修的上课形式(单独编班或插班)由各开设辅修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单独编班的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寒暑假进行。请各开设辅修的二级学院做好安排并通知学生。
五、教材
请各开设辅修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订教材,需要订教材的,可直接到教材科办理,书费从学生书费中扣除。
附件:1.肇庆学院辅修报名申请表
2.2021级辅修学生名单
3.2022级辅修学生名单
4.肇庆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