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响应“四新”建设要求,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成果,为下一轮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教学成果奖遴选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成果奖遴选培育原则
1.坚持政策引领
培育成果选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推动教育强省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部署的高度,锚定我校“改大申博”目标,围绕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前沿热点问题,结合我校办学特色,遴选具备可借鉴性、可复制推广性的优秀成果,努力实现我校高水平教学成果奖的新突破。
2.坚持统筹规划
强化系统思维,坚持“院系(部门)规划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加强资源统筹与团队构建,凝练成果“亮点与特色”,强化典型做法与经验的宣传推介,全面提升教学成果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坚持分类培育
教学成果培育分为高等教育类、职业教育类和基础教育类三个类型。
高等教育类:围绕全校性综合改革、学院或专业改革、课程改革三大类别,重点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三全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流专业建设、产教融合与协同育人、课程建设(思政课与课程思政、公共课与专业课教学改革等)、教师教学发展、对外合作交流、创新创业等领域布局,开展成果培育或进行再凝练、再提升。
职业教育类:注重类型特点,收集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典型事例,进而凝练培养特色,总结成果。探索在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人才培养领域、对接职业教育的教学成果。
基础教育类:主动对接肇庆市教育局等单位,总结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经验做法与成效,具有较好推广与示范效应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条件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已结题或完成成果鉴定的校级及以上相关课题。
2.对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要求,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应当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二等奖的成果应当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含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此次申报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
3.成果负责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并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
4.优秀教学成果主要面向教学中取得的团队成果,每项申报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本校成员须过半数。
5.推荐的成果应在单位内进行整合论证并公示5天,每个二级学院或部门限报2项。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我校应为第一完成单位)联合申报,以个人名义参与其他单位的项目不算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不限项。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凡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成果,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并组织初审,签署意见后向学校择优推荐。
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由学校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结合成果申报材料和培育成效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等级。
3.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师德、廉政等方面进行鉴定,并征求申报人所在党支部意见,近两年受过校级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廉政问题的不得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成果选题与培育、申报统筹、建设和检查指导工作。要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对教学单位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梳理、提炼,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开展教学单位内部遴选工作。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单位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单位填报)、公示情况。
(2)《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申请书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
(3)肇庆学院第十届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详细目录一份。
(4)电子材料: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学院填报)excel版本;公示情况PDF;申报书word;每项成果支撑材料目录word。以负责人+成果名称命名;每个单位所有成果集中打包,以单位+教学成果奖材料命名,发送至254898339@qq.com.
2.报送时间与地点:以上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部教研科(行政楼215室)。
联系人:陈志强 刘沣霈 联系电话:2776515
附件:1.肇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肇庆学院2024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