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需要安排学生进行晚自修(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9:30—21:30)。现对学生晚自修教室进行分配使用并作以下说明。
一、分配的教室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学院学生晚自修。任何人都不可私自占用而不让其他人使用。
二、各学院使用教室时须遵守以下原则:
1.教室主要用于各学院的晚自修,不得将教室作为非教学活动场所使用。
2.严禁在教室、教学楼内及周边空地进行同乡聚会、生日聚会、表演、排练等影响学习的非教学活动,禁止随意搬动教室桌椅、在教室大门写字、黑板上贴双面胶等行为,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各学院需要进行第二课堂活动的(如试教、班会、学生机构例会等),需提前到星湖校区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教师处办理相关手续。
4.学期的后半段,将进入期末考试复习阶段,应尽可能减少第二课堂活动,确保教学楼有一个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本次课室分配,从第二周星期一(3月16日)晚开始执行。
附:晚自修教室分配表
本通知电子版已挂教务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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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 处
2015年3月12日
晚自修教室分配表
地点 |
座位数 |
教室 |
二级学院 |
备注 |
17-101 |
152 |
多媒体 |
文学院 |
星期三晚8-12周有形势课 |
17-103 |
95 |
多媒体 |
|
17-105 |
101 |
多媒体 |
|
17-106 |
60 |
多媒体 |
|
17-201 |
60 |
多媒体 |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
17-202 |
60 |
多媒体 |
|
17-204 |
114 |
多媒体 |
|
17-301 |
60 |
多媒体 |
教育科学学院 |
|
17-302 |
60 |
多媒体 |
|
17-304 |
114 |
多媒体 |
|
17-307 |
88 |
多媒体 |
|
17大阶梯 |
220 |
多媒体 |
|
星期三晚第9、12周有形势课 |
晚自修说明:
1、由于本学期晚上有通识课、公选课,因此,星期四和星期日晚不安排固定课室进行晚自修,晚自修的同学可到有空的课室进行晚自修。
2、17-101第8-12周的星期三晚有形势课,该时间安排在17-101晚自修的同学到有空的课室进行晚自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