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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晚自修课室的分配及说明(星湖校区)

2015年03月12日 潘志军 点击:[]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需要安排学生进行晚自修(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9:3021:30)。现对学生晚自修教室进行分配使用并作以下说明。

一、分配的教室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学院学生晚自修。任何人都不可私自占用而不让其他人使用。

二、各学院使用教室时须遵守以下原则:

1.教室主要用于各学院的晚自修,不得将教室作为非教学活动场所使用。

2.严禁在教室、教学楼内及周边空地进行同乡聚会、生日聚会、表演、排练等影响学习的非教学活动,禁止随意搬动教室桌椅、在教室大门写字、黑板上贴双面胶等行为,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各学院需要进行第二课堂活动的(如试教、班会、学生机构例会等),需提前到星湖校区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教师处办理相关手续。

4.学期的后半段,将进入期末考试复习阶段,应尽可能减少第二课堂活动,确保教学楼有一个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本次课室分配,从第二周星期一(316日)晚开始执行。

 

附:晚自修教室分配表

 

 

 

本通知电子版已挂教务处网页

(教务处主页、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教务新闻公告)

 

                                    教务 处

                                2015年3月12

 


 

晚自修教室分配表

 

地点

座位数

教室

二级学院

备注

17-101

152

多媒体

文学院

星期三晚8-12周有形势课

17-103

95

多媒体

 

17-105

101

多媒体

 

17-106

60

多媒体

 

17-201

60

多媒体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17-202

60

多媒体

 

17-204

114

多媒体

 

17-301

60

多媒体

教育科学学院

 

17-302

60

多媒体

 

17-304

114

多媒体

 

17-307

88

多媒体

 

17大阶梯

220

多媒体

 

星期三晚第912周有形势课

晚自修说明:

1、由于本学期晚上有通识课、公选课,因此,星期四星期日晚不安排固定课室进行晚自修,晚自修的同学可到有空的课室进行晚自修。

217-1018-12周的星期三晚有形势课,该时间安排在17-101晚自修的同学到有空的课室进行晚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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