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及时解决教学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教辅与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现将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为第十、十一周(5月11日至22日)。
二、检查重点
1.教学工作手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改革与研究。
2.基本教学文件、教学常规、教学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备课、授课、辅导、作业、实验等教学环节的工作及其质量情况。
3.各类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期中考试的进行情况,学生上课的考勤情况和其它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5. 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准备情况。
三、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第十二周星期三(5月27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以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教务处将联合教学评估中心对各教学单位教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各教学单位本年度教学评估成绩。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