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上学期不合格课程的重修考试已结束,重修成绩必须在9月25日前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请根据《肇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肇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肇学院2014[1])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做好符合留级和退学条件学生的统计工作,具体包括:
1. 核查并统计好2014级累计不合格课程达20学分或必修课程达5门未取得学分的学生人数。
2.核查并统计好2013级、2012级累计必修课和限选课不合格课程达30学分的学生人数。
3.核查并统计好2014级、2013级、2012级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人数。退学条件如下: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不合格课程达45学分者;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休学后没按时回校复学等情形,且未办理退学手续者。
核查统计完后用A4纸分别打印出符合留级条件的学生名单和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核实后,将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符合留级和退学条件的学生作留级、退学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按学校的预警制度,向接近留级、退学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发出预警信号,并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