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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符合留级和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的通知

2015年09月23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上学期不合格课程的重修考试已结束,重修成绩必须在925日前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请根据《肇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肇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肇学院2014[1])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做好符合留级和退学条件学生的统计工作,具体包括:

1. 核查并统计好2014级累计不合格课程达20学分或必修课程达5门未取得学分的学生人数。

2.核查并统计好2013级、2012级累计必修课和限选课不合格课程达30学分的学生人数。

3.核查并统计好2014级、2013级、2012级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人数。退学条件如下: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不合格课程达45学分者;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休学后没按时回校复学等情形,且未办理退学手续者。

核查统计完后用A4纸分别打印出符合留级条件的学生名单和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于92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核实后,将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符合留级和退学条件的学生作留级、退学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按学校的预警制度,向接近留级、退学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发出预警信号,并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肇庆学院教务处

                                     2015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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