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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12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重修范围与对象:各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包括本学期第三周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延长学制重修学生),可参加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已开设的相同课程的重修。

2.重修方式:

①专业课程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②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由开课单位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或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重修方式。

3.重修办理截止时间:9月23日(星期一)。

4.重修手续办理:

1)专业课程重修: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批,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2)公共必修课程重修:①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开课单位领导审批,交给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②开课单位对符合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开课单位于9月25日星期三将《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

5.重修课程考试安排:随跟读班级参加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应就重修课程办理缓考手续,并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三周)的补考时间参加考试;未办理重修手续者或已经办理重修手续但未参加重修学习者,不得参加该重修课程考试。

 

 

 

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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