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重修范围与对象:各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包括本学期第三周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延长学制重修学生),可参加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已开设的相同课程的重修。
2.重修方式:
①专业课程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②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由开课单位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或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重修方式。
3.重修办理截止时间:9月23日(星期一)。
4.重修手续办理:
(1)专业课程重修: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批,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2)公共必修课程重修:①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开课单位领导审批,交给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②开课单位对符合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开课单位于9月25日星期三前将《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
5.重修课程考试安排:随跟读班级参加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应就重修课程办理缓考手续,并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三周)的补考时间参加考试;未办理重修手续者或已经办理重修手续但未参加重修学习者,不得参加该重修课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