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二、重修对象
各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包括本学期第三周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延长学制重修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流程
(一)专业课程重修
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批,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二)公共必修课程重修
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开课单位领导审批,交给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开课单位对符合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重修组织
(一)专业课程重修
专业课程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二)公共必修课程重修
公共必修课程重修由开课单位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或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重修方式。
(三)重修考试安排
重修学生随跟读班级参加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应就重修课程办理缓考手续,并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三周)的补考时间参加考试;未办理重修手续者或已经办理重修手续但未参加重修学习者,不得参加该重修课程考试。
六、开课单位注意事项
(一)汇总名单
开课单位根据收到的《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填写《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二)录入系统
开课单位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作“重修”标记。
(三)报送材料
开课单位于9月30日星期三前将《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087749@qq.com。
附件:1.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2019年制)
2.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