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与对象
1.重修课程: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2.重修对象:各学期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包括本学期第三周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延长学制重修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8至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修报名
(一)学分制学生(2019级及以后年级)
1.可以在教学管理系统里选课的,学生直接在系统里选课,不用填写重修申请表;无法在教学管理系统里选课的,学生按报名流程填写重修申请表,由开课单位手动添加选课。
2.学生须重新缴纳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如申请了免听课程的,学生只须缴纳该课程50%的课程学分学费。
(二)学年制学生
学生按报名流程填写重修申请表,不需要缴纳费用。
四、报名流程
1.专业课程重修。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批,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2.公共必修课程重修。学生填写《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开课单位领导审批,交给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开课单位对符合重修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修读方式
1.专业课程重修。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2.公共课程重修。由各开课单位组织,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或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重修方式。
3.考试安排。重修学生随跟读班级参加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应就重修课程办理缓考,并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三周)的补考时间参加考试。未办理重修手续者以及已经办理重修手续但未参加重修学习者,不得参加该重修课程考试。
六、注意事项
1.录入系统。开课单位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作“重修”标记。
2.课程冲突。出现重修课程与原有课程冲突时,可申请免听冲突的重修课程,每学期免听的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
3.汇总名单。开课单位将审批通过的《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汇总到《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3月30日(星期二)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087749@qq.com。
附件:1.肇庆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2019年制)
2.肇庆学院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