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概况|党建工作|教务管理|教学研究|学籍管理|实践教学|教材管理|课室管理|考试中心|办事指南|招生办
 
  教务管理  
 
 教务通知 
 公选课程 
 通识课程 
 讲座预告 
 讲座通知 
 学生辅修 
 课室借用 
 调停课程 
 教学巡查 
 学校校历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管理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报送本学期学年制学生辅修学费的通知

2021年05月13日  点击:[]


各辅修教学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文件规定“过渡期期间,各单位按原有政策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0年起各单位按《办法》执行”。现就本学期学年制学生辅修(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本学期修读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学年制学生(即2017级、2018级)

二、辅修教学单位的注意事项

(一)缴费通知

各辅修教学单位负责通知辅修学生按时缴费。

(二)填写缴费表

各辅修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辅修开课计划填写《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此表作为学生修读及缴费的依据。

(三)上传缴费数据

各辅修教学单位将《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的姓名、学号、缴费金额上传到财务处网页代发代扣栏目,成功上传后导出《发放汇总表》(此表无需盖章和填写信息)。如有不熟悉代发代扣的教师,可致电财务处综合科0758-2716432。

1.上传数据的整体流程:用户登录→代发代扣→建立项目_学生→上传→输入相应表与列号(姓名、学号、缴费金额)→开始导入→显示成功导入明细→上报数据→导出《发放汇总表》。

2.建立项目_学生”的流程:

1)新建学生项目名称:XX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

2)数据类型选择:4:辅修、第二专业等

3)导入方式选择:方式二:表导入

(四)报送材料

各辅修教学单位于5月18日(星期二)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将纸质版的《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一式2份、《发放汇总表》1份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24室)陈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087749@qq.com。

三、辅修学生的注意事项

1.缴费时间与方式:辅修学生在5月19日(星期三)前把应缴学费存入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设银行卡,届时由财务处直接扣缴。

2.缴费表报送后,不再办理退出辅修的相关手续。

 

附件:1.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收费标准

2.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2021年修订)

3.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

 

 

教务处              

2021年5月13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2020年度优秀教...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

关闭

教育部 | 广东省教育厅 | 质量工程申报平台 | 学位网 | 学信网 | 省教厅网上办事大厅


Copyright © 2014 by 肇庆学院教务处
地址:肇庆学院行政楼2楼西 电话:0758-2776500    传真:0758-277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