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考生:
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3月9日(星期六)在主校区第一、二教学楼进行,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考点名称:肇庆学院
2.考生人数:总数4362人,其中在校生2468人,校外1894人。
3.考试时间:第一场9:00—11:00、第二场13:00—15:00、第三场16:00—18:00
4.考场安排:第一教学楼(001-100考场),第二教学楼(101-120考场)
5.考试科目:第一场:《综合素质》;第二场:《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第三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二、考试检录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考生在3月9日6:50便可从学校正门入校,各位考生根据校道指引在海容路进行物品存放,须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含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钥匙、非透明水杯、手袋、背包、书籍、草稿纸等)均存放于物品存放处,校内考生将非考试物品存放于宿舍,不得带入考试区域。
三、监考员须知
1.开考40分钟前:2位监考员共同签到领卷,检查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是否与本场考试相同;核对无误后,按规定路线到达考场。
2.开考前30分钟(第一场8:30,第二场12:30,第三场15:30):考生出示双证,监考员1在考场门口(视频监控下)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非考试工具进场;监考员2逐个核对考生本人与考生证件、《考场签到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让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指导考生对号入座;考生入场后,监考员宣读《笔试考生须知》。
可携带的考试工具: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尺子、非智能手表;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书包、钱包、手袋、手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设备,草稿纸,面包、水果等食物)不能带入考场。
3.开考前10分钟(第一场8:50,第二场12:50,第三场15:50):向考生展示答题卡袋和试卷袋密封情况,经2名考生检查后当众启封(不用签名);启封时沿试卷袋边缘揭开,确保试卷袋完整。启封后清点核对袋内答题卡和试卷的科目、数量、印刷质量。核对无误后监考员按以下流程发放(禁止让考生自行传递):
(1)监考员1按《考场签到表》的座位顺序(从小到大)逐份发放答题卡;
(2)监考员2按《考场签到表》的座位顺序(从小到大)逐份发放试卷;
(3)试卷、答题卡发放完毕后,监考员1按《考场签到表》的座位顺序(从小到大)逐份发放草稿纸、考生信息条形码,若时间紧张,可以开考后发放;
(4)监考员2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名称、试卷页数等信息,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卡,指导考生在答题卡(正面)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在“本人承诺栏”手写“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当一份试卷有多张答题卡时,提醒考生在每一张答题卡上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考生错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的不用更换答题卡,在《考场情况记录单》写明情况即可。
4.开考信号发出后(第一场9:00,第二场13:00,第三场16:00),监考员宣布开始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答错区域或超出区域不更换答题卡。监考员再次核对考生本人与考生证件、《考场签到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的填写情况和考生信息条形码的粘贴情况。
5.开考15分钟后(第一场9:15,第二场13:15,第三场16:15):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考试。
6.开考30分钟后(第一场9:30,第二场13:30,第三场16:30):填写缺考信息:监考员用黑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并在“姓名”栏右侧写“缺考”字样,在答题卡上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用2B铅笔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识“▭”,在答题卡袋面“缺考考生座位号”对应的方框内勾选座位号(多个科目合并考场的,分别在相应科目的答题卡袋面勾选,座位号应与条形码上的一致),在《考场签到表》上的“签名位置”写“缺考”字样。
7.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8.监考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规情况和考试情况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记录单》中。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及时报告巡考。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第一场10:45,第二场14:45,第三场17:45):监考员当众宣布离考试结束所剩余时间。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第一场11:00,第二场15:00,第三场18:00),监考员命令考生停止作答。如有考生继续作答按考试违纪处理,并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填写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
11.收卷流程:
(1)监考员1按《考场签到表》的座位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逐份收取答题卡,监考员2按《考场签到表》的座位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依次逐份收取试卷、草稿纸;多个科目合并考场的,按相应科目的《考场签到表》的座位顺序(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分别依次收取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
(2)收取完毕后,反复清点核对。全部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3)监考员将清点无误的答题卡平放入对应科目的答题卡袋内封装(禁止折叠),同时将“考场信息条形码”粘贴到对应科目的答题卡袋面右上角;将清点无误的试卷放入对应科目的试卷袋内封装。
(4)将《考场情况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放入透明文件袋中,不得封装在答题卡袋和试卷袋内。
12.要规范监考行为,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闲聊、做题、抽烟、听音乐和使用手机等)。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4.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6.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7.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8.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9.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肇庆学院教务部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