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根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肇学院〔2017〕71号),现将今年我校学生创新学分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时间
(一)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生从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的所有创新行为。
(二)申请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按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分分配与申请人数有关,凡参与人数达2人及以上的团体项目,申请时请务必标明排名情况。
(二)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需根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附件3)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得各类科技文体竞赛奖励的请结合《肇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竞赛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4)和《关于公布肇庆学院2023年C类以上科技文体竞赛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附件5)进行审核。
(三)学校审核认定
学校2024年5月份将以发文的形式公布认定结果,教务部凭学校文件将创新学分录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报送材料
二级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后,于5月7日(周二)前将学生的《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1)、《2024年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教务部教务科陈老师处;将《2024年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535087749@qq.com。
附件:1.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2.2024年创新学分汇总表
3.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
4.肇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竞赛管理办法
5.关于公布肇庆学院2023年C类以上科技文体竞赛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务部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