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管理 >> 调停课程 >> 正文
关于对2024年春季学期调课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2024年春季学期调课情况的通报

各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本学期各教学单位调课情况(表1)进行通报,情况如下:

1.有1位老师的课程未按规定提前办理调课申请,事后21天才补办相关手续。根据《肇庆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任课教师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务部办理调停课手续,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他教师办理;因突发事由无法上课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开课单位领导报告,由开课单位向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报告;事后两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应及时补办相应申请手续,事前不报告的,事后不予以补办。

2.有43位老师的课程在开学第1-2周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两天申请调课。根据《肇庆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每学期第1-2周为学生选课时间,学校不受理调停课;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两天原则上不得调停课。

3.有2位教师的课程申请停课。根据《肇庆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停课是指任课教师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既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完成教学任务,经申报批准后将课程暂停并不再补课的行为;第五条规定,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停课、限制调课、经批准可代课”的原则。

4.有10位老师的调课原因模糊不清,例如“开会”“家里有事”“调研”等,还有1位老师修改后的调课申请原因与之前的申请原因前后不一致,导致调停课的审核时间长。调课教师务必清晰、明确、具体、如实的填写申请原因,并附佐证材料,以确保申请顺利审核。

5.有1位老师在调课时没有提前与教学场地管理部门的管理员取得联系,导致无法按时使用指定教学场地,影响了教学安排。若使用实验大楼的计算机,可以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肇庆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严格审核任课教师的课程调整手续,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1 1-7周各单位调课数据表

序号

教学单位

调课

总课时数

代课

课时数

计入学院及个人调课总课时数

1

体育与健康学院

88

34

24

2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28

3

22

3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52

21

13

4

文学与传媒院

25

6

12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41

 

11

6

音乐学院

44

 

9

7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31

 

6

8

政法学院

25

5

5

9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

12

5

10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7

 

4

11

教育科学学院

24

14

2

12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11

5

2

13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7

3

2

14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4

 

2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36

36

0

16

生命科学学院

17

5

0

17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

 

0

18

教师教育学院

 

 

 

总计

462

144

119

 

教务部

2024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