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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24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6号)要求,结合目前我校防疫工作形势和2020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应急指导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通过梳理各专业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学生已经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但仍有187名学生处于开题或未选定指导教师阶段,请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可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急工作方案,确保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按照原计划时间顺利完成。

2、指导教师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加强与所指导学生的沟通交流,对于已经完成毕业论文实验内容的学生,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认真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对于完成部分毕业论文实验内容或尚未开展实验的学生,学院应安排指导教师为学生调整或变更题目,以毕业设计、文献综述、调研报告等形式替代毕业论文。

3、对原定在校外开展毕业论文的学生,学院要及时跟踪,明确学生的防疫安全与毕业论文的完成情况。

4、要求同学们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联络,接受指导,按照指导教师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内容,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完成。

5、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毕业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及答辨形式,二级学院视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可适当顺延或组织网络答辩,将调整方案报教务处。

二、实习实践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做好分类部署。对前期已开展的毕业实习且疫情防控期间未间断的学生,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在疫情结束前,要将学生实习情况纳入疫情防控“日报”范围,每日按要求填表报送。

2、对尚未实施的校外实习实训安排一律暂停。在疫情结束前,各二级学院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各类校外实习实训活动;疫情结束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由于疫情延误的实习实践课程,可以通过延迟开出或修改教学计划等方式妥善安排。各学院做好预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实习教学内容,实习时间、内容和方式出现较大调整须报教务处审批,不得擅自删减实习教学活动。

3、对于疫情造成的2020届毕业实习时间减少等问题,各学院可结合各专业自身特点,充分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或其他线上资源开展实践教学。

4、各学院要及时向实习学生推送科学防控疫情信息,加强健康教育;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心理疏导,减少学生焦虑情绪。

面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沟通。

教务处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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