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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0届毕业生创新学分申请的通知

2020年04月14日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根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肇学院〔2017〕71号),现将今年我校学生创新学分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时间

1)本次受理的是2020届毕业生从入学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的所有创新行为,不受理非应届毕业生的申请;

2)创新学分申请每年仅受理一次,学生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按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附件1)并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分分配与申请人数有关,凡2人以上参与的项目,申请时请务必标明排名情况,不建议多人申请少于2分的项目。

2)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根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附件3)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在《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得各类科技文体竞赛奖励的请结合《肇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竞赛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4)申请相应的创新学分;

3)学校审核认定

学校5月份将以发文的形式公布认定结果,教务处凭学校文件将创新学分录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报送材料

二级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后,2020年5月8日前将学生的《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附件1)、二级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相关证明(复印件)送至教务处;将《二级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535087749@qq.com

 

附件: 1.肇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审核表

       2.二级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

       3.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

       4.肇庆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竞赛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5.关于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和标准的补充说明

 

 

 

教务处

 

2020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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