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修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肇庆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肇学院〔2009〕61号)。现就2021年秋季学期2018级辅修学生缴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18级辅修学生
二、填报缴费表
(一)填写缴费表
各辅修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辅修开课计划和学生修读情况填写《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附件2),此表作为学生修读及缴费的依据。
(二)上传缴费数据
各辅修教学单位将《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附件2)的“姓名、学号、缴费金额”数据上传到财务处代发代扣系统,成功上传后导出《发放汇总表》(此表无需填写项目信息)。如有不熟悉代发代扣的教师,可致电财务处综合科0758-2716432。
1.上传数据的整体流程:
登录财务处网页(https://cwc.zqu.edu.cn/)→代发代扣→建立项目_学生→上传→输入相应表与列号(姓名、学号、缴费金额)→开始导入→显示成功导入明细→上报数据→导出《发放汇总表》。上报数据后如需修改,可点击“重置修改”,修改完毕后再次点击“上报数据”。
2.“建立项目_学生”的流程:
(1)新建学生项目名称:XX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
(2)数据类型选择:4:辅修、第二专业等;
(3)导入方式选择:方式二:表导入。
(三)报送材料
各辅修教学单位于9月16日(周四)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的《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一式2份、《发放汇总表》1份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24室)陈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5087749@qq.com。
三、辅修学生注意事项
1.缴费时间与方式:辅修学生在9月16日(周四)前把应缴学费存入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设银行卡内,届时由财务处直接扣缴。
2.如有申请退出辅修修读的,可在9月15日(周三)前提出申请;缴费表报送后,不再办理退出辅修的相关手续。
附件:1.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收费标准
2.肇庆学院学年制学生辅修缴费表(2021年修订)
3.肇庆学院退出辅修专业申请表(2021版)
4.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
教务处
2021年9月1日